# Enterprise Java Baseline

## 来源

本规则由企业原始规范整理而来，当前仓库以本文件作为可执行口径，不再依赖 `规范合集/` 目录作为生效范围。

## 默认范围

- 企业内部 Java 项目除遵循通用 Java / Spring 规则外，还需要对齐集团 Java 规范中的工程结构、命名、常量、代码格式、OOP、日期时间、集合、并发、控制语句、注释、错误码、异常、日志与前后端协作约束。
- 本文件只沉淀平台侧最常用的落地要求；更细的逐条细则，以原始规范正文为准。

## 工程与代码组织

- 工程结构要能看出模块边界和职责分层，不把 controller、service、dao、adapter、dto、entity 混成一个大包。
- 命名要表达业务语义，常量和错误码要集中管理，避免散落的魔法值与模糊缩写。
- 注释只写必要上下文，重点解释约束、边界、失败路径和业务原因，不机械重复代码字面意思。

## 运行时与质量要求

- 日期时间优先使用统一的时间 API 和格式约定，不在不同模块各自发明时间字符串协议。
- 集合、并发与控制语句要以可读、可审计、可回滚为先，线程池、异步边界和超时策略必须清楚。
- 错误码、异常和日志要统一口径；日志必须能定位业务主键、上下文和失败原因，不能只打印“执行失败”。
- 前后端接口字段、枚举、状态语义必须稳定，不在没有契约同步的情况下随意漂移。

## IDEA 基线

- 新增或改动 Java 文件时，建议统一文件头、类注释、Getter/Setter 模板和格式化器配置，降低风格漂移。
- 默认安装并启用集团建议的格式化器与静态扫描插件；至少确保格式、命名和常见坏味道能在本地及时暴露。
- 如果项目已有团队级 formatter / lint / checkstyle 配置，以项目内配置为准；若没有，再回落到集团基线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