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Enterprise Component Baseline

## 来源

本规则由企业原始规范整理而来，当前仓库以本文件作为可执行口径，不再依赖 `规范合集/` 目录作为生效范围。

## 选型原则

- 默认优先使用集团已经批准的组件、版本、基础平台和公共能力，不重复建设同类底座。
- 新增中间件、框架、基础设施或组件版本前，先确认集团是否已有同类能力；若已有能力，优先复用而不是自建。
- 与集团组件规范不一致的选型，必须通过 ADR 说明业务原因、维护责任人、升级策略和退场路径。

## 典型基线示例

以下版本用于提示当前平台默认参考方向，精确版本仍以原始规范正文为准：

| 类别 | 典型基线 |
|------|----------|
| Java 运行时 | `jdk-8u202`、`openjdk11` |
| 微服务套件 | `Spring Cloud Greenwich / Hoxton` |
| 流量治理 | `Sentinel 1.7` |
| 配置中心 | `Apollo 1.7.x` |
| 关系型数据库 | `MySQL 8.0.4` |
| 操作系统 | `CentOS 7.9+`，Windows 仅在必要情况下使用并明确 License 责任 |

## 公共能力约束

- 统一账号、权限、配置、日志、调度、OpenAPI、静态资源、AI/数据平台等公共能力，默认优先走集团平台能力。
- 禁止为了局部便利引入私有网关、私有注册中心、私有配置中心或同类重复组件，导致后续资产不可控。
- 前端兼容性保障、体验数据统计、质量监控等能力如果集团已有通用方案，优先复用，不单独造轮子。

## 交付要求

- 任何组件选型都要明确版本、用途、归属团队、监控方式和升级窗口。
- `T1-T3` 应用在发布前应留下组件清单，确保运行环境、镜像、依赖和平台能力可以审计。
